廉 洁 过 节
各党支部、中心(室)、分公司、项目部(指挥部):
“五一”将至,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现就“五一”假期廉洁过节相关纪律要求提醒通知如下: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二、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三、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垂钓、旅游等活动;四、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酒后驾车;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六、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七、严禁从事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活动。
各单位要提前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作出安排,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职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做到早提醒、早预防。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发挥表率作用,严于律己,以上率下。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大家在节假日期间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离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假期不提倡聚集和聚会,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降低疫情感染风险。
最后,祝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过一个清正廉洁、欢乐祥和的“五一”节。
中共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省外事业部总支部委员会
编辑:猫瀚
审核:桂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