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云南建投集团省外工程中的推广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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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云南建投集团省外工程中的推广实践

日期:2026-06-11 标签: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近年来,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的深入实施,建筑行业正经历一场深刻的绿色变革。作为省属重点骨干企业,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深耕省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省外工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特别是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领域,集团在多个省外项目中的探索实践,不仅解决了现场废弃物处理难题,更探索出一条可复制的循环经济路径,其经验值得行业参考。

省外工程中的“垃圾围城”困境

在广东、四川等地的省外施工项目中,我们遇到了一个普遍痛点:建筑垃圾产生量大,但当地消纳能力有限。以某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为例,仅基坑开挖及主体施工阶段,就产生废弃混凝土、砖瓦、渣土等约12万吨。传统的外运填埋模式,不仅每吨处理成本高达80-120元,更面临运输扬尘、土地占用等环保风险。更棘手的是,部分项目地处偏远,合法的消纳场距离超过30公里,运输成本与碳排放同步攀升。这一矛盾,倒逼我们思考:能否变“废”为“宝”?

面对这一现实瓶颈,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技术团队没有选择简单的被动应对,而是主动将省内积累的绿色施工经验与省外当地政策环境相结合。我们意识到,单纯依靠末端处理已不可持续,必须从源头减量与过程利用两端同时发力。

技术破局:移动式破碎与再生骨料应用

在四川某市政道路项目中,我们引入了一套移动式建筑垃圾破碎筛分设备。这套设备的核心优势在于“就地化”:将废弃混凝土块直接破碎为粒径5-31.5mm的再生骨料,再通过级配调整,用于路基回填和场地硬化。关键数据如下:

  • 累计处理建筑垃圾约8万吨,再生骨料产出率超过85%;
  • 替代天然碎石用于路基垫层,节省材料采购成本约40元/吨;
  • 减少建筑垃圾外运车次约2500趟,降低碳排放约180吨。

此外,在广东某产业园项目中,我们尝试将破碎后的细骨料(0-5mm)与水泥、固化剂按比例混合,制成再生透水砖路缘石。经过第三方检测,其抗压强度达到Cc30等级,透水系数满足海绵城市设计标准。这一做法,让原本需要花钱处理的垃圾,变成了项目临建和园区附属工程的建材来源。

推广实践中的关键挑战与对策

尽管成效显著,但在跨省推广中仍面临现实阻力。首先是地方标准差异:部分省份对再生骨料应用于结构工程持谨慎态度,要求必须出具专项检测报告。我们采取的应对策略是:先应用于非承重构件(如场地硬化、临时道路),同步与当地质检站沟通,建立“产品-应用-检测”闭环。其次是经济性平衡:移动式设备租赁费用较高(月租约15-20万元),适合垃圾总量超过5万吨的项目。因此,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阶段便提前介入,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费用”作为专项预算列入投标报价,避免后期成本失控。

对于未来省外工程的推广,我们提出三条实操建议。第一,建立集团级再生建材数据库,收录各区域项目骨料性能参数,实现经验共享。第二,在劳务合同中明确垃圾分类责任,要求现场按“混凝土类、砖瓦类、渣土类”分类堆放,为后端利用创造条件。第三,积极与当地住建部门沟通,争取将资源化利用率纳入文明工地评选加分项,形成正向激励。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绝非简单的技术叠加,而是对项目管理逻辑的重新定义。从“运出去扔掉”到“就地用起来”,这场变革考验的是企业的系统整合能力。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省外实践表明,只要打通“破碎-加工-应用”的产业链痛点,建筑垃圾完全可以从环境负担转化为经济资产。这不仅是绿色施工的应有之义,更是大型建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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